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发挥高端人才在高教强省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 “长白山学者”遴选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字〔2014〕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长白山学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学科
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
二、岗位类别
特聘教授
三、岗位职责
1.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学术能力。
2.促进学科调整优化与交叉融合,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创新团队。讲授本科生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3.面向国家及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家及省内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应用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申报条件
1.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①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学术成果。②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③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④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应用成果显著,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以适当放宽。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五、招聘遴选数量和程序
(一)招聘遴选数量。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我校将遴选推荐2014年度“长白山学者”人选4名。
(二)招聘遴选程序。个人提交信息等材料,学校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遴选长白山学者,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我校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评审。
六、报送材料
请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校科研学术处:
(一)“长白山学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版;
(二)“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1份(不另加封皮,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同时报pdf格式电子版;
(三)推荐人选佐证材料1份(左侧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包括:
1.佐证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授权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由于遴选任务时间紧迫,请申报人员严格按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科研学术处
联系人:卢慧聪
电话:0432-64560157
E-mail:luhuicong2003@163.com
附件:
1.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2.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 “长白山学者”遴选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字〔2014〕18号)
3.“长白山学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2015年3月6日
附件1.吉林省长白山学者实施办法10.doc
附件2. 关于开展2014年度“长白山学者”遴选及有关工作的通知1.doc
附件3.“长白山学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8.xls
附件4.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