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人事处!
现转发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吉组通字[2015]13号)文件,请传达并组织学习。
人事处
2015年3月6日
女干部退休时间..doc
上一条:关于在我校开展2014年度 “长白山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