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人事处职责】
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引进、录用、调配、培养、职称、考核、工资、保险、绩效、奖惩等事宜,为学校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专技管理科】
1、 负责统筹规划用人计划,拟定师资队伍建设方案,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等工作。
2、 制定高层次人才引培政策。
3、 负责统筹学校各类专家、人才称号荣誉称号的组织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
4、 负责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5、 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工作。
6、 组织学校教师队伍国内访学、攻读学位的选拔、推荐及资助工作。
7、 负责统筹实施高层次人才及博士教师队伍的考核评级工作。
8、 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证审核、认定、发放等工作。
9、 负责学校高等院校基本情况报表专任教师及教职工部分填报工作。
10、组织全校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办理等工作。
【人事调配科】
1、 负责学校二级和三级机构、各职级岗位及事业编制的使用与调整。
2、 统筹规划用人计划,负责聘用制人员及外聘返聘人员的聘用管理。
3、 负责教研室主任的遴选与聘用,七级职员及以下非领导干部聘用,工勤等级评聘。
4、 负责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核定,制定劳务派遣计划,与劳务派遣公司对接等工作。
5、 负责办理入职、辞职、调转、退休及安置转复军人等调配工作。
6、 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根据上级及学校决定执行人事处分。
7、 负责人事档案的接收、完整性审定、出生时间认定和移交工作。
8、 负责接待人事劳动信访,依法处理人事争议,统筹协调劳动仲裁。
9、 负责人事信息化建设,统筹人事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与使用,各类人事信息查询、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10、负责人事处印章管理,文件归档立卷,秘书等内勤工作。
【劳资保险科】
1、 负责编制内人员的国家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管理、审定、审批及发放。
2、 负责编制内人员的省定绩效工资的管理、审定及发放。
3、 负责聘用制、返聘、外聘、劳务派遣等编制外人员的工资管理、审定及发放。
4、 负责校内绩效工资总额计算及审批,统筹制定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5、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绩效考核评价,校内绩效工资的审定和发放工作。
6、 负责学校各类社会保险福利的管理、核基、稽核及缴存等工作。
7、 根据上级及学校的奖励和处分决定,落实奖惩。
8、 维护全校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和社会权益,负责参工时间、学习年限、工作年限、社保缴费年限等认定,办理工伤、伤残、亡故等优抚工作。
9、 负责学校工资印章的管理,负责人事工资库的工资信息维护,工资年度报表等统计及上报工作。
10、负责宣传解读工资保险福利政策,依法处理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