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认定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5号)文件精神有关要求,为加强我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吉林医药学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郑永奎、蔡建辉
常务副组长:温春阳
副 组 长:张 印、林长英、白 雪、王柳行
成 员:机关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我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涉及我校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
(三)做好政策宣传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三、工作分工
(一)人事处负责做好在职人员的数据采集、政策解释及宣传工作,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做好改革前退休人员的数据采集,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负责提供财政工资统发的人员顺序,做好改革的资金安排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平稳实施。
(四)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协助人事处做好养老保险并轨工作中相关要求及事项的具体落实。
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