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2017〕52号)通知,现就2017年度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为2017年在岗且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一)晋级考核
工作年限及证书取得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初级工: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并在技术工人岗位工作。
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初级工证书。
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中级工证书。
技师: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资格满3年,并且有本工种高级工证书。
高级技师: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满3年,并且有本工种技师证书。
破格申报条件: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工作年限和取得证书年限申报晋级考核,但不能越级申报。报名前单位须对破格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 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
2. 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 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
上述成果或荣誉称号获得时间,限为申报人员取得上一等级证书后至本次报名前。
4. 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该破格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二)定级(认定)考核
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前,未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可按调入前工作年限申报定级考核,已取得国家有关部委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可按调入前工作年限申报认定考核,但工作年限计算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当年年末。认定考核最高到高级工。
1. 初级工: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
2. 中级工:调入前工作年限满10年。
3. 高级工:调入前工作年限满20年。
(三)其他方面规定
未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工龄满20年可直接申报中级工,工龄满3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
2018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2018年符合晋级考核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在2017年申报鉴定。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6月7日至6月13日。
(二)报名地点
人事处
(三)申报工种
申报工种详见《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通知附件4)。
(五)报名材料
1. 基本材料:《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贴在鉴定申报表背面)、考生6个月内小二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2. 其他材料:晋级考核提交审批表或能体现工作年限的证书原件,破格晋级提交破格材料原件及公示材料;定级、认定考核提交人事档案,认定考核还要提交《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认定表》1份、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原件;申报技师、高级技师提交加盖公章的《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成绩汇总表》。
三、考核费用
收费按照《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1〕2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通知附件3)。去年已经通过的科目今年免试并免收相关费用。
四、相关政策
(一)鉴定时间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时间为8月26日8:30-10:00;专业能力考核于10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鉴定方式
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每科60分及格。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采取实际操作、模拟操作或纸笔专业答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视工种、等级确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
(三)鉴定内容
理论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政治经济常识、安全操作常识、科技常识、法律常识等。专业能力考核内容主要为本专业技术技能或知识技能。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的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评审,以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的,综合评审成绩应为优秀。
(四)同级改职
因工作需要,经单位同意并符合申报条件,可跨类别和工种申报其他工种的晋级考核。申报中级工、高级工不须同级改职。跨类别和工种申报技师、高级技师须同级改职,获得该工种高级工或技师证书后,再申报晋级考核,资格年限按改职前计算;但因2013年以来国家职业资格改革取消的技师、高级技师,跨类别和工种申报不须同级改职。
(五)证书核发
两科考试成绩合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核发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技师、高级技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验印核发,高级工及以下等级证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印核发。证书按全国统一编码规则编码打印,备注栏注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本证书”字样,并加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管理部门印章。
(六)其他方面
2016年单科合格,但因国家职业资格改革工种取消的人员,可报其他工种,原成绩保留,只参加改报后工种未合格科目的考试。《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中“部门编码、证书编号”不要填写,“工作单位”要准确填写。表格一经填写,不得涂改。
五、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将此通知传达到所有工勤人员,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材料按时报名,逾期单位将不统一办理。
人事处报名电话:50255,联系人:张浩
市人社局报名咨询电话:62507997;监督举报电话:62507990。
附件:
1. 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 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认定表
3.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对照表
4.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
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6日
2017年工考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