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推荐评审结果公示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65号)要求及工作安排,学校党委责成人事处开展遴选工作。经本人申报、业绩审核、评前公示、所在单位推荐、征求纪检监察机构和党委教师工作部无异议等环节,人事处于7月27日对“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优秀教师”申报推荐对象进行集中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
1.先进集体:药学院
2.先进工作者:王艳春(教学督导与评价处)
3.优秀教师:田洪艳(基础医学院)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8月1日。
人事处:15844207787.
纪检监察机构:0432-645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