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公务员局、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公局联发[2014]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申报,于8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吉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审批表》、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和推荐对象汇总表,连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一份,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4年8月21日
(联系人:刘英丽 联系电话:50225)
吉公局联发[2014]54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