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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处函[2014]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推选范围、条件、要求,认真申报。6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完成。
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
2014年5月30日
(联系人:刘英丽 联系电话:50225)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处函〔2014〕1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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