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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厅要求,经过学校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表决,同意有序推荐2名同志作为该项目的推荐人选,第一排序人选药学院朱鹤云,第二排序人选药学院李亚巍。
公示日期: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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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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