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医疗保险有所调整,现说明如下:
2014年缴费基数为2013年全年月平均工资,职工医疗保险缴存比例个人2%,单位6% 。大病保险单位8元/人/月,生育保险单位0.4%,工伤保险单位0.6%。其中,大病、生育和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负担,个人不需缴费。为此,我院按新的缴费标准对2014年1月—10月期间的个人缴费差额部分进行多扣少补。补发的做入工资的补发项中。
本月工资条医疗保险一项中,所扣金额为1月—10月多扣少补部分和11月医疗保险新标准之和。从下月起,医疗保险一项恢复为新的缴费标准。本年度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的时间范围为2014年1月—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