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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学校职称评聘工作更加公正合理,充分发挥教学和科研业绩量化对日常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现将制定的《吉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和科研业绩量化暂行规定》(见附件)征求意见,请提出修改意见并于本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人事处。
联 系 人:刘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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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印发《吉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和科研业绩量化暂行规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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