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博士人员2018年度业绩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吉林医药学院博士津贴考核办法(2017年6月修订)》(吉院人字〔2017〕8号)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经本人自评和所在单位推荐,科技处、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处和人事处复核,现将博士人员2018年度业绩情况于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联系 电话:50225
如需反映问题请与纪检监察处联系 电话:50212
人事处
2019年3月22日
2018年度博士考核业绩公示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