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师资管理 -> 正文

吉林医药学院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开展省家政服务业专家库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6  来源: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省家政服务业专家库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就组织开展校内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家政服务业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客观公正、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

  4.具有丰富的家政服务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一般应从事家政行业行政监管、研究工作三年以上、经营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5.无违纪违法、学术造假等不良信用记录;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本领域知名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家政行业协会、学术、科研机构的负责人;

  3.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相关处室副处级(含副处)以上职务,市(州)及以下机关可放宽至副科级(含副科)以上职务;

  4.从事家政服务领域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教育、培训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5.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

    本次选拔工作采取自愿公开,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对意向申报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遴选条件等进行审核把关,确认符合条件的,统一组织填写《附件1.家政培训示范基地评审专家登记表》、《附件2.吉林省家政服务业专家统计表》报送我处。

(二)受理时限

    请于2020年6月17日(周三)9: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331078889@qq.com(可提前定时发送),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三、工作职责

  入库专家主要发挥决策咨询、课题调研、项目评选、效果评估等工作职能。

  (一)工作规划

    参加家政服务业方面政策、规划的调研、制定、论证并提出建议。

  (二)项目评审

    参加省级家庭服务业培训示范基地项目评审。

  (三)政策宣传

    配合省人社厅做好相关家政服务业政策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家政服务业工作氛围。

                                   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