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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医药学院博士津贴考核办法(2017年6月修订)》(吉院人字〔2017〕8号)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经本人自评和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科技处、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处和人事处复核,现将博士人员2019年度业绩情况于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3日
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联系 电话:50225
如需反映问题请与纪检监察处联系 电话:50212
人事处
2020年4月1日
2019年度博士业绩公示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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